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地(市)财政局、各地(市)委宣传部: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文化强区建设,打造更多彰显西藏特色、时代精神的文艺精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文艺事业发展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