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日喀则市(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的通知》要求,我县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从我县对全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总结来看,2020年度我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3502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为497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为3005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申诉和电话投诉。

(五)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本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公开信息均无偿提供。

(六)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2人。

(七)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我县本年度举办各类培训班1次,本年度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人员数为2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

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06

200

2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

214

214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24

4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1

1亿8857.9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事务的重要途径,必须长期坚持。2020年以来,我县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总体上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完成得较好,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部门(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应当公开的信息内容没有完全公开、及时公开;三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样,现仅靠微信和政府网站平台支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涉及多方面的沟通协调不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仍存在公开难的问题;五是回应解读力度不够、方式不够;六是信息公开公布范围不够。

针对上述问题,2021年江孜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意识,规范程序。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为党政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公开事项,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三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页面和整体效果,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扩大网站宣传力和影响力。

四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加大干部人事工作、机关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等重大等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梳理机关内部职权依据和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并及时在内部公开,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各单位网站面向干部职工,不断提高内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拓展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等。

五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六是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拓展公开形式,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江孜县政府新闻网”,集中发布各种政府信息。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